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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2014年第二次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统一鉴定的通知

时间:2014-08-07 16:40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关于河北省2014年第二次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统一鉴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印发2014年第二次统一鉴定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职考函[2014]138号)要求,2014年10月25日进行职业技能统一鉴定理论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鉴定时间
理论考试:2014年10月25上午9:00~10:30
实操考核:2014年11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鉴定职业(工种)、等级及收费标准
冀价行费[2013]53号
职业(工种) 等级 收费标准(元) 合计费用(元) 备注
理论 技能
公路养护工 初级 40 140 180  
中级 40 190 230  
高级 50 240 290  
公路收费及监控员 初级 30 120 150  
中级 30 140 170  
高级 30 200 230  
汽车客运服务员 初级 30 120 150  
中级 30 140 170  
高级 30 200 230  
汽车运输调度员 中级 30 140 170  
高级 30 200 230  
备注:报名费每人5元。
三、报名条件
(一)公路养护工
1、培训要求
鉴定初、中、高级技能等级的人员,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40学时、180学时、和150学时,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公路收费及监控员
1、培训要求
鉴定初、中、高级技能等级的人员,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160学时、120学时、和100学时,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  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经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及相关专业在校生或毕业生。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汽车客运服务员
1、培训要求
鉴定初、中、高级技能等级的人员,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120学时、80学时、和50学时,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汽车运输调度员
1、培训要求
鉴定中、高级技能等级的人员,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160学时和140学时,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2、申报条件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以上六个职业(工种),对未取得过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按以下条件掌握:
取得技工学校(含职业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15年以上的,可以直接申报高级工职业资格。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2014年8月21日--9月5日
2、报名方法: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劳动部门根据其所从事岗位的工作性质,统一到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办理报名手续。
3、提交材料
(1)个人提交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附件1),并附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技能培训毕(结)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2)单位提交材料:
     各单位人事劳动部门审核汇总后将填写好的《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汇总表》(附件2)、《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照片汇总表》(附件3)、《报名模板》(电子版)、相关报名材料及费用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交至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五、其他事宜
1、个人提交材料须经单位审核,并在《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中加盖单位公章,后附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汇总表》要按职业、级别分别汇总填写,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交一份电子材料;
3、《报名模板》是考务系统里下载的,按照模板中的范例进行填写,格式切勿改动,按职业、级别分别录入,只提交一份电子版;
4、个人提交2张同版近期免冠照片,剪齐、背面写好姓名,其中1张贴在照片汇总表上、另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5、《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汇总表》、《照片汇总表》、《报名模板》中编号要一致;
6、各职业(工种)都有相应的技能鉴定培训教材,需要订书的单位提前与鉴定站联系,然后填写《鉴定用书订单》(附件4);
7、将纸质材料邮寄到我单位,鉴定费用采用汇款方式:
账户名称:河北省交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藁城市支行
银行账号:0402021709264007067
办理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及填好的《2014年第二批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统一鉴定交费表》(附件5)传真至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8、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敏利
 联系电话:13832169752  QQ:307180669
 电话(传真):0311—88192160
 联系单位: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通信地址:河北省藁城市廉州西路283号
 邮政编码:052160
 
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4年8月7日    
附件1: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
附件2: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汇总表
附件3: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照片汇总表
附件4:鉴定用书订单
附件5:2014年第二批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统一鉴定交费表

版权所有: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西路283号 电话:0311-88108598 88108154 8819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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